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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要求

发布日期:2022-05-31 浏览次数:[]


一、结项类型

结项分通讯鉴定和免予鉴定两种类型。其中,申请免于鉴定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 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 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 篇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二、结项材料

教育部一般项目申请结项时,实行纸质、电子材料双审核,需同时登录教育部系统提交结项申请。具体流程:登录https://218.241.235.188/,进入“项目中后期管理”,以个人账号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负责人需上传结项材料,包括终结报告书(2018年版本)、成果扫描件等。系统填好后自动生成终结报告书PDF版本打印盖章。

通讯鉴定需上传《专家鉴定意见书(汇总用)》,电子版请传至社科处,由社科处上传。免予鉴定无需上传《专家鉴定意见书(汇总用)》。

1.通讯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以下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1 份

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加盖财务处公章,需核对账目,请老师本人办理盖章事宜。

“表5 声明和授权的”处三处签名请不要忘记。注意:第一处签名是申请免予鉴定的签,如不申请,不签名。

(2)《专家鉴定意见书(汇总用)》1 份

封面的鉴定组织部门写:江苏省教育厅,《专家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于其后装订(该表无需上传系统,但需提交纸质版),需5名正高级职称专家对成果进行通讯鉴定,要求至少3名校外专家,自行联系。

(3)项目成果原件3 套

①以书稿、研究报告结项: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封面要求准确填写项目负责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信息,无需隐去作者和单位信息),正式出版后补报样书3 套。

②以系列论文结项:请自拟一份论文清单,包括论文名称,期刊名称,发表时间,期刊级别,作者等信息。论文复印件内容包括:刊物封面、目录页、文章正文。三份论文复印件的目录页文章处和正文的项目编号处需用红线划出并折叠,以便审核,加盖社科处公章。

2.免予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以下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1 份

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加盖财务处公章,需核对账目,请老师本人办理盖章事宜。

(2)项目《申请评审书》1 份:当年申报时版本。

(3)项目成果原件3 套

①以专著(已出版)结项:必须标注项目编号。

②以系列论文结项:请自拟一份论文清单,包括论文名称,期刊名称,发表时间,期刊级别,作者等信息。论文复印件内容包括:刊物封面、目录页、文章正文。三份论文复印件的目录页文章处和正文的项目编号处需用红线划出并折叠,以便审核,加盖社科处公章。

根据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有关事项问答,项目资金不得列支论文发表版面费,请填写经费明细时,对此予以注意。

三、报送材料

纸质结项材料请报送至社科处206室,电子版(只需报送除成果外的其他材料,如终结报告书、专家鉴定意见书(汇总用)、专家鉴定意见表(个人用),无需报送成果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75298128@qq.com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联系人:胡风霞,联系电话:8352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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