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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要求

发布日期:2022-05-20 浏览次数:[]


一、结项要求

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国家一般课题应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在CSSCI来源期

SS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课题负责人至少为一篇代表作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鉴定程序

目前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均是线下结项,社科处直接将材料寄送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批

三、提交材料

(一)纸质材料

报送纸质鉴定材料6套,装订格式请参照附件4。

每套材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和成果公报)、成果附件(书稿及合同、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除著作外,每套鉴定材料须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成册。装订顺序如下:

1.课题立项通知

2.课题申报书

3.开题报告(签名和盖章齐全

4.中期报告(签名和盖章齐全

5.鉴定结题申请书

6.研究总报告

7.课题成果公报

8.发表的论文

9.成果影响证明材料

10.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如有)

(二)电子材料

结题申请书、成果鉴定信息汇总表、研究总报告、成果公报word版本

四、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请报送至社科处206室,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送至邮箱675298128@qq.com(邮件名: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结项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联系人:胡风霞,联系电话:83525919。

 

社会科学处

2022年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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