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提高相关责任主体的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规范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现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就严格执行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的“三落实、三公开”要求通知如下:
一、“三落实”要求
1.学风建设机构落实:各学院成立学风建设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负责本学院的学风建设工作,确保学风建设工作层层落实。
2.学术规范制度落实:各单位要组织全体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关于科研诚信的规章制度《淮阴师范学院科研诚信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淮师办〔2021〕56号文),确保每位师生熟悉并遵守学术规范。在各类学术活动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从项目申报、研究开展到成果发表,各个环节都要做到有章可循。
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落实:按照《淮阴师范学院科研诚信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科研处和社科处负责对举报线索进行初步审查和立案调查。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委员会将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专家组成员由问题线索涉及领域的同行科技专家、管理专家、科研伦理专家等组成,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深入调查。据调查结果,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三公开”要求
1.学风建设机构公开:各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开,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同时公布联系方式,方便师生就学风建设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和反馈。
2.学术规范制度公开:学校科研处、社科处网站上“学风建设”专栏中公布有关学术规范规章制度,供师生随时查阅。各学院也要组织专门的学习活动,确保师生对制度内容了然于心。
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结果公开:对于经调查核实的学术不端行为,科研处、社科处将及时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查处结果,包括被查处人的姓名、所在单位、学术不端行为事实、处理结果等信息。通过公开查处结果,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维护学术诚信的严肃性。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落实、三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淮阴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处 淮阴师范学院社会科学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