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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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2 浏览次数:[]


    各单位:

    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和“教育考试研究专项”。为做好专项申报工作,现将《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申报公告》等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广泛宣传,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类别

    就业研究专项立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供需适配,重点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构建高质量就业指导体系和服务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决策支撑。

    考试研究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需求和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教育考试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构建高质量教育考试评价体系和服务教育考试改革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二、选题指南

    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可以从指南中选题,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也可以自拟选题,但必须与专项研究领域密切相关。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自拟选题与按项目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申报教育考试研究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重点项目的相应条目有括号标注,自拟选题不予受理。

    三、资助额度

    就业研究专项教育部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教育部青年每项资助5万元。考试研究专项教育部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2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四、申报条件

    1.就业研究专项申请教育部重点,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62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620日后出生)。
     2.
    考试研究专项申请教育部重点、一般和培育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项目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五、申报要求

    1.本年度专项申报不限额。各二级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宁缺毋滥。

    2.就业研究专项研究年限为12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其中研究年限为2年的应用研究,要求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编发、采纳;研究期限为2年的基础理论研究,需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A&HCI)论文。

    考试研究专项的研究年限为23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12篇决策咨询报告,以及与资助金额相匹配的一定数量和级别的学术期刊论文或学术著作。决策咨询报告要求同上。

    六、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请申请人于62017时前,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本轮申报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在平台上提交给全规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联系人:胡风霞,联系电话:83525919。




    淮阴师范学院社会科学处

    2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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