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项要求
最终成果形式见立项通知书。立项通知书结题形式为专著/系列论文的,符合其中一项即可。预期成果形式要求与申请书保持一致,如申请书的预期成果为两种结题形式,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预期成果为专著的,必须报送未公开出版的书稿。通过鉴定结项后,才能正式出版。如书稿已公开出版,不予受理。
2.预期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按照立项通知书规定,课题负责人独著(或第一作者)发表规定篇数的系列论文。此处要注意,虽然每年《关于清理xx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提到,“(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但是,结题一般还是严格按照立项通知书要求,须在CSSCI期刊发表3篇以上或在重要学术理论刊物发表5篇以上(包含1篇CSSCI期刊)的系列论文,并产生一定学术影响(权威期刊发表、报刊转载)。论文内容要围绕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同时标注“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字样并附项目编号。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予受理。
3.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需报送2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且核心观点应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方能结项。未能刊登成果专刊的,在被列入清理范围的情况下,可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
二、提交材料
1.《结项审批书》1份(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
(1)“二、总结报告”处,项目负责人请签名。
(2)“六、经费决算表”处,请加盖财务、审计处公章。
(3)“七、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请电子输入学校审核意见。
2.最终成果简介(1份)
请查阅结项审批书中“四、最终成果简介”要求,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
(1)“最终成果简介”是结项必需材料,供成果介绍、宣传推广、转化使用。
(2)主要内容包括:研究成果的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实践意义和社会影响(略写)。
(3)该栏目由项目负责人撰写,3000字左右,篇尾应注明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何时由何出版社出版,并由负责人签字。
(4)“最终成果简介”用A4纸打印1份,作为活页附在《结项审批书》中。
3.最终成果(3套)
(1)以书稿结项: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并确保书稿质量,专家鉴定时根据书稿质量评价是否符合省社科基金结项要求。书稿封面只能出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信息,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信息。且需要附书稿查重报告,重复率不能超过15%,查重报告首页需加盖查询单位公章(请项目负责人自己办理查重事宜)。如因引用自己作品,或因研究内容必须引用大量古籍原文,造成查重率超出15%,可自拟一份情况说明,本人签字,加盖社科处公章后和结项材料一起报送省里。注意:即使是此种情况,重复率原则上控制在20%以内。另外,查重时请将所有课题组成员名字填写在作者栏,这样“去除作者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才相对准确。
(2)以系列论文结项:需提交3-5千字总结性报告,论文清单、论文复印件,三份材料按序装订成册。
①3-5千字总结性报告:装订在最前面,供专家鉴定时参考所用。
②论文清单:请自拟一份论文清单,包括论文名称,期刊名称,发表时间,期刊级别,作者排序等信息(不得出现作者姓名)。
③论文复印件内容包括:刊物封面、目录页(作者姓名需隐去)、文章正文(作者简介处需隐去个人和单位信息)。3份论文复印件的目录页文章处和正文的项目编号处需用红线划出并折叠,以便审核。
(3)以研究报告结项:需报送2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且核心观点应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方能结项。
注意:任何形式的结项成果都要匿名,成果封面只能出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信息,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工作单位等信息,内容中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结项审批表和最终成果简介单独放,最终成果简介夹在结项审批表中,不用装订。
三、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请报送至社科处206室,电子版需报送《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简介》、查重报告、情况说明(如有)等材料,无需报送电子版结项书稿或研究报告,请发送至邮箱675298128@qq.com。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联系人:胡风霞,联系电话:83525919。